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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面槍擊連勝文! 檢偵結求處死刑


發佈時間:2011/01/21 15:47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連勝文在去年11月26日助選遭到槍擊,檢方經過57天的偵查,認定兇嫌「馬面」林正偉是因為不滿10多年前,替新北市議員陳鴻源的父親陳明雄,處理土地投資糾紛,沒有拿到200萬元佣金,才會槍殺陳明雄的兒子陳鴻源報復,最後卻認錯人誤殺連勝文。馬面背後並沒有共犯或幕後藏鏡人,也沒有政治動機,都是他一人所為,全案就是「一槍、一彈、一死、一傷」,全是馬面一人所為,最後依殺人、殺人未遂等罪嫌起訴,求處死刑。

主持人:「當選,當選!」

當選聲滿場響,11月26日永和國小的造勢場合,就當立委林德福走下台,和連勝文交接之後,穿著白衣的陳鴻源,和穿著藍背心,準備致詞的連勝文互換位置,這一換反而讓連勝文無辜中彈。

因為就在這時候,綽號馬面的林正偉從舞台右後方衝上前去,二話不說,就往連勝文的臉部開槍,經過57天的偵查,板橋地檢署公佈11月26日連勝文遭槍擊的畫面,確定馬面就是認錯人,把連勝文誤認為陳鴻源。

板橋地檢署發言人陳正芬:「被告只有從競選的旗幟以及競選的看板,得知陳鴻源的長相,他以為陳鴻源是主角,會站在舞台中央的位置,陳鴻源和連勝文換好位置之後,連勝文就站在舞台中央的位置,也因此就遭到林正偉的槍擊。」

話說的很明白,檢方認定馬面就是認錯人開錯槍,找來44位證人、調閱88萬筆通聯和509支監視器等證據,確定是沒有共犯、沒有幕後藏鏡人的個人犯案,更沒所謂的政治動機,全案就是「一槍、一彈、一死、一傷」,但記者會當中隻字未提「誤擊」兩個字,就怕挑起不必要的敏感政治爭端。

新北市議員陳鴻源:「把我或連勝文解決了,對誰有好處的那個人,就是想要我們命的人,兇手已經落網了,卻是真相未明。」

陳鴻源:「他(馬面)的經濟能力不佳,怎麼可能擁有據報紙指稱,30萬的罕見的德製手槍,雖然馬面說,槍枝是往生的老大給的,但事情怎麼有這麼巧的,馬面說的關鍵人物,都是死無對證的人,讓我更確信有人提供黑槍,要馬面公然開槍殺人,動機並不單純。」

檢方查出,民國81年,馬面林正偉介入陳鴻源父親陳明雄的土地糾紛,當時中途退出,如今經濟拮据才想到藉此勒索花用,僅因為能和陳明雄見面而打算殺陳鴻源報復,陳鴻源認為不可能,但檢方認為林正偉罪大惡極,犯案無悔意,依殺人、殺人未遂、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將林正偉起訴,求處死刑,以敬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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