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李敖89年競選總統時,因為沒有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的規定申報財產,被中選會罰鍰30萬,李敖不服上訴,但法院駁回,要被罰30萬。按照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候選人應依規定申報財產,但李敖認為,規定並沒有把什麼是「公職人員」講清楚,所以沒有申報財產,結果被中選會罰鍰,李敖不服氣提起行政訴訟,不過被判敗訴,李敖罰款30萬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