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前海基會辜振甫婚外情的女主角鄧香妹母女,繼台北地院判決DNA不符之後,又再度爆料,指稱他們向辜家恐嚇取財的恐嚇信件,是由台泥前副總經理莊惠鼎所授意,她們並不知道這樣的內容是違法的,已經委任律師向地院遞狀,將莊惠鼎列為交互詰問的證人。
鄧香妹母女拿出當時向辜家恐嚇的手稿,密密麻麻的,共有三封六頁,鄧香妹指稱,這些內容全都是由辜振甫身邊的近臣,前台泥副總經理莊惠鼎所授意。
鄧香妹委任律師林憲同:「當時是由辜先生派來的,台泥副總經理叫做莊惠鼎先生,他會把鄧姓母女究竟要寫的意思,他就會跟她(鄧香妹)研商之後,就叫她(鄧香妹)這麼寫。」
法院判決張怡華的DNA不符之後,鄧香妹又再度爆料,說信是莊惠鼎擬稿或是口述,然後她照抄,而莊惠鼎當時還告訴他,照著這樣修改,才能取得「贍養費」,而鄧香妹宣稱,並不知道這樣的內容是違法的。
手稿裡出現兩種不同的筆跡,在84年2月的「聲明書」中,寫到「也許你怕我過兩年又來找你,我跟你保證,以後不會再來找你了」,「你們如果不把我的意思報上去,我就要用別的方法,到時候對董事長或是他的太太和子女造成傷害...」,鄧香妹表示,這些內容都是由莊惠鼎擬稿之後交給她,所以手稿中,才會有這些刪刪減減的小更動。
鄧香妹母女已經委任律師,將恐嚇信手稿交由法院鑑定筆跡,並要求將莊惠鼎列為交互詰問的證人,而鄧香妹母女對於DNA鑑定的正確性也再度提出質疑,看來辜家和鄧香妹母女的官司,短期之內還有得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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