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漁業放養申報擬改義務制!未報或不實無法獲補助 最快明年上路

農業部擬將養殖漁業放養申報改為義務制,若未申報或不實申報將無法獲得補助。(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農業部為導正目前養殖漁業申報不實的現象,研擬將目前的鼓勵申報改為義務制,並加強查核,未申報或不實申報,都將無法獲得政府的產業支持及天災補助,預計最快明年實施。
漁業署長王茂城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已研擬完成新版「養殖漁業放養申報作業及審查要點」草案,仍待農業部完成修正「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主要就是希望建立養殖有序機制,全面掌握養殖生產資訊。
王茂城坦言,目前對養殖漁業雖訂有放養量申報制度,但因採鼓勵性質,實際並未有效落實,不但虛報放養量,連申報魚種也與實際養殖魚種不符(例如鱸魚變石斑魚),造成政府無法確實掌握真實放養數量,除了產銷易失衡,也不利政府有效協助行銷,一旦遇天災,較難精確估算補助金額,影響補助的公平性。
王茂城說,研擬的新版「養殖漁業放養申報作業及審查要點」草案,將申報改為義務制,政府也將加強查核,若未申報或申報不實,將不適用政府所有產業支持措施,且遇天災時,無法享有政府提供的補助。
王茂城說,8月已與地方政府完成研商,仍待「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修正完成,預計116年實施。
農業部日前在立法院提出的書面報告,提到推動養殖產業計畫性生產,透過合作生產獎勵等措施,促進種苗、生產、加工及運銷等業者建立合作生產模式,依市場需求安排養殖規格及產量,降低產銷失衡及價格風險,提升經營收益。
農業部統計,115年辦理吳郭魚、鱸魚及石斑魚等大宗養殖魚種計畫性生產示範計畫,至8月已完成合作生產合約1180公噸。(中央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