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代會主席多次開公務車私用還載女友去汽旅遭起訴!稱「拉肚子找廁所」

  • 記者:廖玲瑄|攝影:許立帆,陳志忠|責任編輯:新聞中心
  • 發佈時間:2026.10.13 17:57
  •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13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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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代會主席多次開公務車私用遭檢方起訴(圖/TVBS)

鄉代會主席多次開公務車私用遭檢方起訴(圖/TVBS)

彰化縣埔鹽鄉代會主席施春貴遭彰化地檢署起訴,檢方查出他涉嫌將公務車作為私人用途,2024年共有14筆私人行程,省下2萬8438元費用,另外還詐領2000元交通費,涉犯公務員假借職務背信及詐欺罪。施春貴則喊冤,強調所有行程都是選民服務。

鄉代會主席開公務車載女友去汽旅!辯「拉肚子找廁所」遭起訴(圖/TVBS)
鄉代會主席開公務車載女友去汽旅!辯「拉肚子找廁所」遭起訴(圖/TVBS)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高如應說明,施春貴使用公務車輛進行私人行程,卻以公費核銷油料費以節省租車費用,或者以使用公務車出席會議,卻又向鄉代會詐領公費。經檢察官認定,施春貴涉犯刑法公務員假借職務背信及詐欺罪。

起訴書指出,施春貴自2018年開始擔任鄉民代表,2020年補選接任鄉代會主席並連任至今。代表會的公務車應供執勤使用,但檢方卻查出他在2024年農曆春節期間開公務車,載著女朋友前往公園、餐廳,甚至還有汽車旅館。同年8月更開到外縣市,檢方比對ETC行車紀錄器及加油紀錄,認定共14筆私人行程,獲利2萬8438元。另外,施春貴在開會期間開公務車出席,卻詐領2000元交通費。

對於檢方指控,施春貴表示感覺非常不公平,因為這個案件已經是一年多前的事,檢調都調查完了,等到現在選舉前才起訴他,讓他覺得很委屈,希望檢調快給他一個清白。針對載人部分,施春貴強調這是選民服務,因為他去台北捻香,北部路況不熟,請家屬幫忙帶路。

在選舉敏感期爆出負面消息,施春貴喊冤強調,開公務車出外務都是用於選民服務,去汽車旅館是因為拉肚子找不到廁所,公務車並沒有變成愛情專車。本案經檢方認定施春貴涉犯公務員假借名義詐欺背信提起公訴,目前案件已進入法院審理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