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爆偷吃人妻判賠50萬!白議員參選人稱「假的」:阿母一直哭
- 記者:傅乙珮
- 發佈時間:2026.09.11 13:51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11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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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11 13:51
民眾黨雲林意願候選人張家閎被爆出爭議。(圖/翻攝自張家閎臉書)。
民眾黨雲林縣議員參選人張家閎日前遭爆,與辦公室已婚小編「10個月發生40餘次」性行為,被人夫告上法院,判賠50萬元定讞。張家閎10日晚間發聲,直呼母親打電話給他一邊哭、一邊說整晚都睡不著。針對女方在法庭中稱「10個月發生40餘次」一詞,張家閎強烈抨擊,「每個法官有自己的自由心證,不管我提供什麼證據、證詞,證明自己,沒有就是沒有」。
怒批媒體、側翼抹黑攻擊 張家閎:有需要動用那麼大的資源嗎
張家閎10日在社群平台表示,這幾天媒體瘋狂報導、網軍側翼一直抹黑攻擊,「我就是一個地方議員参選人,有需要動用那麼大的資源嗎!」
張家閎感慨,自己很難過的是,阿母打電話給他,一邊哭、一邊說整晚都睡不著,問他網路為什麼要兒子寫那麼難聽,她兒子就不是這樣的人。
「沒有就是沒有」 張家閎:10個月40次是假的
張家閎指出,兩個小孩說很害怕去學校會被指指點點,他感到非常對不起,因為参與政治工作害兒子要跟他一起承擔。張砲轟,各家媒體是有事嗎?下標題是要害死人是不是,「10個月40次」是小編的說詞,也是假的。此外,他被指控冒名簽下墮胎文件是女小編主使的,一審法官判定沒有性行為,二審法官判定有性行為,「每個法官有自己的自由心證」,不管他提供什麼證據、證詞證明自己,沒有就是沒有,但還是沒辦法改變。
張家閎最後說,太太跟他說過這個小編很恐怖,在訴訟的過程中雙方有打算和解,但金額高達500萬,「我說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憑什麼,他們說因為我要選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