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機器動起來查蔣得立? 行政院:已澄清不要為難公務員

  • 記者陳正敬
  • 發佈時間:2026.09.11 09:57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11 09:57
藍營質疑國家機器查蔣得立,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澄清:不要為難公務員。(圖/行政院提供)

藍營質疑國家機器查蔣得立,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澄清:不要為難公務員。(圖/行政院提供)

台北市長蔣萬安近期因長子蔣得立獲選交換學生計畫,陷入特權與利益迴避爭議,監察院、廉政署和國教署日前傳出已經展開調查,藍營質疑「國家機器」是不是又動起來?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昨(10)日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上回應此事,表示國教署已經澄清沒有啟動任何調查、查詢或行政程序,但台北市政府卻沒有提出證據和更正說法,把基層公務人員污名化,「不要為難公務員」。廉政是基本要求,本案是否涉及特權或違反利益迴避,尊重主管機關的認定和調查。

廉政署澄清:有責任澄清法令以免誤解

李慧芝表示,先前國教署已經澄清並沒有啟動任何調查、查詢或行政程序,但是台北市政府卻沒有提出證據和更正說法,把基層公務人員污名化「不要為難公務員」。並且強調,廉政是基本要求,本案是否涉及特權或違反利益迴避,尊重主管機關的認定和調查。

廉政署說明表示,作為各主管機關政風機構的主管機關,同時也是執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主辦機關。當社會上對於《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產生不同解讀或法令誤解時,廉政署有責任發布新聞稿澄清說明。

廉政署重申,《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的規範範疇,是基於公職人員服務及其受監督之相關機關,並非以是否實際參與個案審查審核作為論斷標準。若公職人員本身或其關係人涉及個案補助之審查審核,則另適用本法第6條有關迴避之規範,法令規範非常明確。至於具體個案之審查與判斷,則必須依據本法第20條由相關主管機關依法論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