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佳青罰10萬繳了沒 白營追問遇阻!酸藍營:廢監院還要共識?

  • 記者傅乙珮
  • 發佈時間:2026.09.09 16:51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09 17:27
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遭罰10萬元。(圖/民眾黨提供)

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遭罰10萬元。(圖/民眾黨提供)

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日前安排兒子登東沙群島,因簽署的公文涉及親屬,監察院依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開罰10萬元。民眾黨團日前向監察院詢問徐佳青繳納罰鍰的情況,監察院卻以「隱私」為由拒絕。民眾黨批評監察院在無恥護航徐佳青,同時將砲火轉向國民黨,「這種監察院該不該廢,請問國民黨還需要凝聚甚麼共識?」對此,經《TVBS新聞網》詢問,徐佳青回應「一切依法行政,程序處理完畢」。

徐佳青8月中尚未繳罰鍰 民眾黨上週追問遇阻

徐佳青8月中受訪時回應,先前簽了那份送交國防部審查的相關公文,監察院認定她違法,被判罰10萬元,因近期才知情,尚未繳款。

陳智菡今日發文批評,徐佳青違法攜帶兒子上東沙島,6月17日已遭監察院裁定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輕罰十萬元。「誰知徐佳青一邊狡辯自己沒收到公文,一邊偷偷帶著律師或僑委會法務前往監察院調卷,疑似打算提出『訴願』搏翻盤」。

陳智菡指出,民眾黨團上週以書面方式問監察院,「徐佳青是否已繳納罰鍰?若無,當事人是否有提出相關救濟程序?」結果監察院姍姍來遲,並引用《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6款「公開或提供有侵害個人隱私之事項,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

陳智菡砲轟,監察院竟敢用「個人隱私」四個字無恥護航徐佳青的特權違法,把人民知情權擋在門外。

曝監委未就任「無法進行裁罰作業」 陳智菡:這種監察院還不該廢?

陳智菡續指,監察院在同一份回函中承認,目前第7屆監察委員尚未就任,「無法進行立案調查及彈劾、糾正、糾舉等審議程序;陽光四法案件的審議、裁罰及行政處分作業,也暫無法進行」。

陳智菡反酸國民黨,「這種監察院該不該廢,請問國民黨還需要凝聚甚麼共識?」

徐佳青回應曝最新進度

對此,徐佳青透過僑委會回應,「一切依法行政,程序處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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