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黃國昌一審敗訴被酸 張景森嗆一定上訴:小人嘴臉在爽什麼?

  • 記者傅乙珮
  • 發佈時間:2026.09.04 13:54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04 13:54
行政院前政務委員張景森提告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一審敗訴。(資料圖/民眾黨提供)

行政院前政務委員張景森提告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一審敗訴。(資料圖/民眾黨提供)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日前多次提及行政院前政務委員張景森與「聯合再生綠能弊案」有關,張景森提起民事訴訟,一審敗訴。黃國昌今(4)日直酸,自己未請律師、未出庭,張景森還是慘遭法院打臉,這在台灣的民事訴訟法是一個教科書級的經典案例。張景森隨即反嗆,黃國昌昔日作為法律學者,如今卻偷換概念。他強調,法院判黃國昌不用賠錢,不代表法院證明黃國昌講的都是事實。「我一定會上訴。最後誰輸誰贏,就讓法院依法決定。」

張景森反問黃國昌「爽什麼」:我都還沒收到判決書

針對黃國昌今早受訪時的言論,張景森隨即在社群平台表示,「黃國昌在爽什麼?」一審被判免賠,他高興得不得了,說心裡只有一個「爽」字,甚至迫不及待地把一審包裝成,他過去對自己的指控全部「都有所本」。問題是自己都還沒有收到判決書,黃國昌就已經把自己想像中的判決理由,當成法院認證。

張景森表示,黃國昌提出了好幾份書狀。(圖/翻攝自張景森臉書)

張景森說,更可笑的是,黃國昌特別強調他從頭到尾都沒有出庭,講得好像自己根本不屑答辯,隨隨便便就贏了官司。事實上黃國昌提出了好幾份書狀,長篇大論地答辯。光看那些書狀,說他「嚇得要死」也不為過。沒出庭,不等於沒答辯,更不代表他根本沒把這場官司當一回事。

張景森批評,真正令人看不起的,不是誰一審輸了,而是一個法律學者明明知道法律上的區別,卻故意把「法院判黃國昌不用賠錢」,包裝成「法院證明黃國昌講的都是事實」;把別人依法捍衛名譽的權利說成「濫訴」,最後還要加上「輸到脫褲」、「自取其辱」,享受羞辱對手的快感。

強調一定上訴 張景森:誰輸誰贏法院決定

「我一定會上訴。最後誰輸誰贏,就讓法院依法決定。」張景森認為,這時候看到的已經不只是黃國昌的法律論述,而是他得意忘形之後露出來的嘴臉。司法在黃國昌的世界裡,一下死、一下活;判他贏的時候,司法突然公正神聖;判他輸的時候,司法又可以被他罵得一文不值。

張景森也酸,不過這場官司到目前為止,倒已經讓大家看到一件比一審輸贏更有意思的事情:一個人得意的時候,最容易露出真正的小人嘴臉。黃國昌親自做了一次非常經典的小人嘴臉之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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