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參選爆「另有目的」空包彈!角逐竹北市長 黃揚明大揭密
- 編輯:陳希潔
- 發佈時間:2026.08.26 11:22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26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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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民眾黨立委李貞秀宣布參選竹北市長。(圖/潘建樺攝)
前民眾黨立委李貞秀今(26)日一早宣布,正式參選竹北市長,透過千字文表達決心,從交通、教育、遊憩、環境與治理等面向逐一列出政見,「2026年,我準備好了要來勇敢承擔」。對於李貞秀參選被形容為是「震撼彈」,媒體人黃揚明有不同看法,也解析背後盤算。
李貞秀參選竹北市長 黃揚明:一記空包彈
「不是震撼彈,而會是一記『空包彈』」,黃揚明在臉書發文表示,中選會7月已明訂,針對今年地方公職人員候選人資格審查,若遇到原大陸地區人民申請登記為候選人的案例,依陸委會4月16日函釋及內政部3月16日召開「研商戶政資訊系統新增原籍大陸地區人民繳附喪失原籍證明文件日期」會議決議。也就是各縣市選委會將請戶政事務所協助查詢候選人是否有繳附喪失原籍證明註記及繳附日期,以審查候選人是否已繳附喪失原籍證明,「會以完成繳附喪失原籍證明日為起始日起算,是否已在台灣地區設籍滿10年」。
「不符資格」無法登記 司法訴訟才是目的
黃揚明進一步指出,李貞秀不分區立委被執政黨認定不具參選資格,是因為2025年3月才赴內政部提交除籍證明書。最後喪失不分區立委資格則是由於被民眾黨開除黨籍,因此她還沒有機會獲得解職的行政處分,以及提起訴願、行政訴訟等的救濟資格。
黃揚明強調,中選會已表明要以「繳交除籍證明日期起算滿10年」為標準,李貞秀登記參選後,自然會被中選會列為「不符資格」而無法完成登記,「後續的司法訴訟,可能才是李貞秀的目的」。
李貞秀2月份遞補就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陸配身分被內政部質疑違反《國籍法》,4月因爭議言論不斷遭民眾黨開除黨籍。她不滿中選會函請立院註銷立法委員名籍,提起行政訴訟並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5月時認定李貞秀未先循訴願程序,欠缺權利保護必要,聲請無理由,應予駁回,可抗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