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大立委貪瀆案逆轉!二審改判無罪 陳超明喊:遲來的正義

  • 記者林恩如
  • 發佈時間:2026.08.21 12:03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21 12:03
2020年爆發國會史上最大宗立委集體貪瀆案,歷經4年多的審理,高等法院今(21)日二審宣判,現任立委陳超明逆轉改判無罪。(圖/TVBS)

2020年爆發國會史上最大宗立委集體貪瀆案,歷經4年多的審理,高等法院今(21)日二審宣判,現任立委陳超明逆轉改判無罪。(圖/TVBS)

2020年爆發國會史上最大宗立委集體貪瀆案,前立委蘇震清、廖國棟等12位起訴被告,一審判決結果11人判決有罪,後續又歷經4年多的審理,高等法院今(21)日二審宣判,現任立委陳超明、時代力量前主席徐永明逆轉改判無罪。對此,陳超明受訪坦言聽到判決結果,鬆一口氣。他也強調,這是遲來的正義,「真相終得大白」。

陳超明表示,自此案起訴以來,他始終堅信清白。一審法院在缺乏直接證據之情況下,以自我推論的方式判處他有罪,此判決結果曾令他深感錯愕與遺憾。如今二審法院得以撥雲見日,確認核心法律事實,不僅還他清白,亦捍衛了法治國家的基本原則。

陳超明指出,此案所涉及100萬元,自始至終均為「依法申報之政治獻金,絕非貪污對價」。一審判決將合法、透明的政治獻金率爾認定為賄款,在法律邏輯與經驗法則上均存在重大瑕疵。檢察官於庭訊中也曾承認本案並無貪污對價之直接證據,二審無罪判決正是導正此一法律適用錯誤的必然結果。

「選民服務之界線,不應被無限上綱。」陳超明指出,卷證資料已明確顯示,他起初即明確拒絕召開相關公聽會,他沒有出席也沒有派員出席,僅基於人情,撥打了一通不到3分鐘的電話,請經濟部派員參與該學術界主辦之會議;且法院審理中,經濟部官員亦作證他從未過問或施壓爭議案件。他認為選民服務之界線,不應被無限上綱。

陳超明直言,此等單純的「順水人情」與轉達,本質上為常態性的選民服務,不具備任何實質之行政干預力,完全不該當貪污治罪條例中「職務上之行為」與收受賄賂的構成要件。

陳超明接著說,本案歷經檢調單位長達數年的監聽,所有客觀監聽譯文均足以證明,他與案件相關人從未謀面,也無任何直接聯絡。在缺乏直接證據之下,司法審判不應容許以推測或擬制的方式羅織罪名。二審法院堅守「無罪推定」與「嚴格證明法則」,拒絕了政治力影響司法或將司法作為打擊異己工具的企圖。

二審翻盤!陳超明:繼續為苗栗、為國家奮鬥

「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陳超明說,過去一段時間,自己承受了「天真的黑了」的沉重冤屈與不平等待遇,但敬愛的苗栗鄉親仍然以最高的得票數讓他當選第11屆立法委員。

陳超明強調,今日的無罪判決,證明了台灣的司法仍有捍衛人權、堅守法治的良心與勇氣,也證明超明無愧苗栗鄉親的支持。他將放下過去的委屈,秉持從政初衷,繼續為苗栗鄉親奮鬥,為國家的法治與進步貢獻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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