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前議員陳滄江貪助理費近百萬 二審逆轉「貪污沒事」改登載不實判6月
- 記者:林雅婷、程子奕
- 發佈時間:2026.08.20 18:56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20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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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前議員陳滄江。(圖/翻攝陳滄江臉書)
金門縣前議員陳滄江涉詐領助理費近百萬元,一審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應執行刑9年。該案到了二審大逆轉,撤銷了貪污罪;改依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共兩罪,各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全案可上訴。
虛報親戚為人頭助理 二審撤銷涉貪罪名
陳滄江擔任金門縣議會第5、6屆議員,他卻以親戚金湘君為「掛名人頭」申報公費助理,詐得公費助理補助費及每年初核發春節慰勞金等,共新台幣98萬8091元。一審金門地院,判陳滄江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褫奪公權4年。
硬碟影音證實助理實質工作 金流無挪用不符貪污要件
此案到了二審,合議庭調閱陳滄江兒子陳子涵的電腦硬碟存檔,並勘驗其在 YouTube上傳的陳滄江問政宣傳影片等證據,證實陳子涵確實長期、持續實質從事助理事務,屬於私聘助理。
金流上,法院檢視陳滄江、陳子涵與金湘君等3人的帳戶交易明細與提款地點,確認所有的公費助理補助款,確實全數用以支付私聘助理陳子涵的薪資,資金並未流向陳滄江,也無任何挪為私用的情事。法官認定,陳滄江的行為與貪污罪「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的構成要件不符。
陳滄江感謝司法還清白
不過,法院審酌陳滄江、陳子涵與金湘君3人的犯罪時間不短且情節非微,因此不予宣告緩刑,全案仍得上訴。針對二審逆轉的判決,陳滄江發表聲明,感謝司法正義還他清白,並對一路支持他的鄉親表達謝意;至於後續是否繼續提起上訴,將在收到判決書後與律師進一步研究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