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連鎖飲料「葵可利」,為了避免消費者混淆,9年前又另外註冊一個「快可立」商標,但這招牌早有人登記使用,雙方鬧上法院,纏訟5年,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快可立登記時間,比葵可利早4個月,因此判定快可立勝訴,智慧財產局須撤銷葵可利註冊的快可立服務標章。
9年前,她和馬先生共創葵可利,原本以為能攜手快速賺錢,但雙方理念不和,分道揚鑣。
快可立負責人楊勵媛:「他要求我說可不可以送給他葵可利三個字,後來我答應,所以我在大安路的店面從此以後就改名字叫快可立。」
葵可利總經理馬榮隆:「她有答應我說,不要用快可立這個名稱,他們公司的負責人有答應說要用快易通,她不是用快可立,結果她違背了承諾,這個部分是屬於背信的部分。」
就怕錢少賺,葵可利註冊第二個商標,快可立,但這三個字,拆散生意夥伴,也打破多年親情,五年後,葵可利取得英文名字的使用權,快可立則繼續沿用招牌。
背後妳爭我奪,但事業拓展,不受影響,兩人都擁有近千家的店頭,提供的服務也更多元化,葵可利甚至改頭換面,不再只有外賣,就連基本的珍珠奶茶,也各有堅持。
葵可利總經理馬榮隆:「我們用的珍珠口感更好,裡面都不含防腐劑,全程都用冷凍處理,裡面重要的元素,像奶精和茶葉都用等級比較高的。」
快可立負責人楊勵媛:「我的力求是比較健康方面,例如說奶精取向,儘量都是低脂方面,而以前我使用的比較高脂的,可是對身體是一個負擔。」
為了商標雙方撕破臉,但只要東西好吃,就能贏得消費者青睞。
◤EF海外遊留學專家◢
◤2024女大粉美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