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車開罰! 交部、警署竟不同調
- 發佈時間:2006.05.08 12:56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 發佈時間:2006.05.08 12:56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取締改裝車,警方和交通部出現2種版本,原本預定7月上路的交通修正案,在改裝車業者和立委的壓力下,交通部決定,延後3個月到半年的緩衝期,而警政署則強調,不會受到壓力,違規改裝還是照樣開單。</p>
防撞桿,保險桿,這類改裝對路人的安全造成威脅,要怎麼規範,新修正的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特別予以限制,可是,原訂七月一號上路的新法,交通部和警政署卻出現2個時間表,因為交通部忽然決議,還要增加3個月到半年的緩衝期。
交通部長郭瑤琪:「不是說法律規定,然後 沒有一個適度處理之後,開始就罰了,也不是很妥適。」
交通部希望,先用勸導代替取締,來避免民怨,不過,警政署不以為然,認為取締違規刻不容緩。到底要不要罰,兩邊談不攏,讓民眾不知道該聽誰的。
這次修正案主要就是在規範車輛改裝,包括防撞桿,保險桿,氙氣燈,還有車頂廣告,都必須在測試通過後,有限度地改裝。
至於是要開罰,還是先勸導,警政署決定再跟交通部討論,看看會不會有共識。</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