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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榮味涉收賄 台南高分院判無罪

記者 游勝龍 雲林 報導
發佈時間:2006/05/09 18:51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前雲林縣長張榮味,涉及林內鄉焚化爐弊案,案情有了大逆轉,原本一審判刑14年,但是台南高分院今天改判無罪,張榮味透過妹妹立委張麗善轉述,很高興司法還他清白。

雲林縣議會第一時間送來花籃,提上沉冤昭雪,普天同慶8個大字,友人則開著黑頭車,前往張榮味住處道賀,不過張榮味和家人非常低調,只透過友人轉述,感謝司法終於還他們清白,林內焚化廠弊案去年10月1日審宣判,張榮味因為違背職務收受賄賂,被判14年,褫奪公權7年。

張榮味上訴,台南高分院二審改判張榮味無罪,理由是關鍵證人「徐治國」的供詞前後不一,法官不採信。另外還有前林內鄉長陳河山,原本被判11年,也改判無罪,這起案件在台南高分院審判期間,充滿戲劇性,去年底張榮味幾度聲請交保被駁回,最後在12月30日以父親病危的理由,獲准1千萬元交保。

資料畫面94.12.31張榮味家人:「趕快吃豬腳麵線。」

張榮味的父親農曆年後病逝,現在張榮味被判無罪,不過雲林地檢署表示,會擬具意見書,希望台南高分檢上訴,此外張榮味還涉及議長賄選案,台南高分院改判有期徒刑1年,褫奪公權2年﹔張榮味的妻子王月霞也被判刑8個月,緩刑3年,全案還在上訴中。

#張榮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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