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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書商標爭奪 老字號皇冠文化敗訴

記者 李若慈 / 攝影 陳儒桓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6/06/22 19:2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2種商標你會不會認錯?有50年歷史的皇冠文化出版社,因為租書業務,怕和皇冠租書城的商標混淆,皇冠文化提起行政訴訟,結果判決出來,老字號的皇冠文化,輸給了大眾常去的皇冠租書城。

「情深深雨濛濛」,電視劇請來大眼睛趙葳,小生蘇有朋擔綱,您也許還記得,最初這只是皇冠雜誌的連載小說,50年的老字號,出版無數的作品,很多作家都透過皇冠文化發聲。作家侯文詠:「我在書裡面有講到,像雞就可以了。」

8年前,原本專心致力於出版業務的皇冠文化,突然註冊小說、漫畫等出租業務,這下子,和早就成名的皇冠租書城業務重疊,智慧財產局撤銷皇冠文化租書註冊,皇冠文化馬上提起行政訴訟。

皇宇科技營運長張恩達:「我們堅持自己的立場,並沒有做任何,侵害別人權益的事情。」

左邊是皇冠文化的商標,右邊是皇冠租書城的商標,字體相似,都是以皇冠為基本設計,一般消費者的確容易誤認最後裁定,皇冠租書城因為註冊租書業務比較早,贏了這一仗,簡單說,皇冠文化只能專心出版,租小說、漫畫這一項,只有皇宇科技能掛皇冠的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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