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ETC弊案判決,法官認為前交通部長林陵三事先知道遴選過程,涉嫌重大,將他列為共犯,林陵三下午罕見的主動召開記者會自清,他說錯用宋乃午,是他最大的錯誤,還強調自己沒有干涉甄審結果,心中坦蕩蕩。
臉色鐵青,前交通部長林陵三罕見的主動開記者會認錯,說他一念之差,害自己淪為ETC弊案的共犯。
前交通部長林陵三:「最大的錯誤,是我知道這個名單被拆封,沒有處分相關的人員,而後的處置是,把這個名單退回給梁局長,要他重新圈選,我如果當初交給政風單位查辦,今天這個事情可能發展不是這樣。」
認錯也沒忘記喊冤,林陵三強調,秘書宋乃午偷看公甄審委員名單,都是自己太信任他,事後也沒追究,才會讓宋乃午有膽子冒用自己的簽名批公文。
林陵三:「我當初會用宋乃午,他在市政府他是政風室主任,而且都在工程單位,我是借重他是政風人員,而且交通部工程也那麼多,他來交通部,我是希望他來幫我忙把關,那我怎麼知道,他有這樣的壞習慣(冒用簽名)。」
最後林陵三還拿出到行政院開會的簽到影本,證明自己沒參加宋乃午私自跟官員開的會。涉入ETC案,他態度坦蕩,但發現用錯人,一切已經太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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