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深陷特別費風暴,國民黨立委今天展開大反攻,提出「所得稅法」要替馬英九解套,問題是,「特別費」不是薪資,不適用所得稅法,和屬於主管加給的「特支費」也不同,拿來護馬,讓外界越聽越不清楚。
整齊排排坐,和馬主席兩次便當會後,黨內立委們要全力反攻特別費。國民黨立委吳志揚:「從來不去管你(特別費)有沒有用完,這就是所謂統籌概算,不多退不少補。」
用統籌概算這個概念,替特別費只需要領據的另一半解套,不過話卻越講越模糊。國民黨政策會行長曾永權:「所有領取特支費的首長,大部分以這種方式辦理。」
首長領得明明是特別費,卻講成特支費,這種錯還可能是口誤,不過拿所得稅法套用,可就找錯下台階。國民黨立委潘維剛:「標準扣除額,我們有列舉扣除額,還有一個標準扣除額,標準扣除額就是統籌概算的概念。」
問題是,特別費不是薪資,根本不適用所得稅法,或許護馬心切,越錯越離譜。國民黨立委朱鳳芝:「無論它是個人所得,繳交所得稅、公益捐贈,用來扣得所得稅,都沒有侵占貪污的問題。」
委員自己都說特支費,所謂特支費,就是主管加給,屬於薪資的一部分,依法的確不需要單據核銷。相較馬英九的特別費得一半單據核銷,另一半領據,全部用於公務,絕對不是所得,當然不能等同比擬。
特支費,特別費,差一個字,天差地別,為了護馬,亂槍打鳥,恐怕只會越打越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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