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黃牛案 陳哲男1審重判12年
- 發佈時間:2006.12.13 16:10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 發佈時間:2006.12.13 16:10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涉嫌司法黃牛案遭羈押7個月,上個月6日以600萬交保,下午全案一審判決,涉嫌炒股部分獲判無罪,但司法黃牛部分,法官認為罪證充足,判處12年重刑,褫奪公權10年。</p>
由於前新偕中建設負責人梁柏薰,指證陳哲男以擺平官司為由,詐取711萬活動費,雖然梁柏薰後來試圖翻供,但法官認為罪證充足,加上陳哲男是利用總統府副秘書長職務,一審重判12年徒刑;而為陳哲男扛罪而吃上偽證罪的楊醫師楊振豐,遭判處1年徒刑,緩刑4年。</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