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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機要費再度開庭,被告的辯護律師,上次主打「違憲」牌,採取程序杯葛策略,第二次開庭,律師又提出閱卷受到限制,無法作答辯,讓全案很難進入實體審判,但諷刺的是,總統曾到花蓮開庭,也兩度接受陳瑞仁約談,為何律師團總是祭出緩兵之計。
民眾:「阿扁!阿扁!加油!」
2年前這一天,總統陳水扁,創下現任元首出庭的紀錄,當時他沒有隨扈保護,場面一度混亂。總統創先例,但沒想到2年後,竟然成為國務機要費庭訊的攻防焦點之一。
為了讓被告全身而退,辯護律師,不斷強調,先程序後實體,甚至搬出憲法52條,希望院方暫停審理。
但檢方認為,總統當初自願到花蓮出庭,贏得高民調,在國務機要費偵查期間,也同意接受檢察官陳瑞仁兩度約談,總統甚至還這樣說。總統陳水扁(2006.11.05):「貪污在司法一審判決有罪,不必等到三審定讞,我願意提前下台。」
總總跡象透露總統「並沒有不想出庭」,也就是願意接受實質的司法程序,但連續兩次開庭,包括總統夫人吳淑珍等4名被告辯護律師,通通大打程序牌,就是不進入實體審理。這場眾所矚目的司法硬仗,打得火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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