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機要費案,陳總統今天正式針對,憲法52條「總統刑事豁免權」提出釋憲案;總統府列出了出9大理由,強調國務費案件,總統被列為共同正犯,總統夫人遭受檢察官起訴,都有違憲之虞,因此要求法院,暫時停止司法審判,以及停止公開閱卷。
總統府副秘書長卓榮泰現身司法院,他代表陳總統在國務機要費案上出招,正式遞狀聲請釋憲。總統府副秘書長卓榮泰:「憲法第52條所謂不受刑事訴究,他所稱的是實體上的永久豁免,或是程序上的暫時豁免,這個要釐清,總統對於軍事外交,敏感的國家安全機密,應該有拒絕向法院提出資訊的特權。」
強調希望用司法還他清白的陳總統,現在卻要用元首豁免權的釋憲案,試圖暫時停止司法審判程序,態度上的矛盾,府方搬出9大理由,強調釋憲是為了維護國家元首尊嚴。
卓榮泰:「要命令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停止整個訴訟程序的進行,第二個應該要請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立刻廢棄開放閱卷的決定,我們認為這是一個對於國家機密可能造成相當大的損害開始。」
國務機要費案攻防戰,釋憲案送進大法官會議,陳總統拉高層次,對抗司法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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