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偵辦中信金併購兆豐金弊案上午偵結,前中信金財務長張明田及副總鄧彥敦等3名老臣,分別依違反銀行法和證交法,求處10年以上重刑,併科的罰金更高達上億,3人一共遭檢方求處60年有期徒刑,檢方查出,中信金不法利益超過10億,目前滯留海外遭通緝的辜仲諒,要等到案後再另案偵辦。
中信金弊案,果然如外界預期,在年前閃電偵結,董事長辜仲諒還在通緝中,不在起訴名單�,倒是中信金的3位重臣,都逃不過被檢方求處重刑的命運。北檢發言人林錦村:「利用在金管會核准之前,有購買兆豐金股票,檢察官認為他有內線交易行為。」
檢方認定財務長張明田,違反銀行法和證交法,分別求處10年以及12年有期徒刑,合併科罰金2億5千萬元;副總經理鄧彥敦,違反銀行法證交法,求處8年及10年有期徒刑,合併科罰金1億3千萬元;法務長林祥曦,分別遭求處9年和11年,合併科罰金1億9千萬元。3個人被檢方求處的刑期,加起來一共60年,可說相當重。法警:「讓一讓,後退,後面會摔倒,小心!」
雙腳小兒麻痺萎縮,走路得靠柺杖,中信金法務長鄧彥敦,去年10月,在大批檢警包圍下,遭收押禁見。曾擔任律師的他,2年前替辜家處理法務問題,身兼台灣彩券公司董事長,身為法律人,他也躲不掉這場金控風暴。
檢方認定,中信金併購兆豐金過程中,套取不法利益10億1千多萬,造成銀行重大損害,中信金3個多月偵查告一段落,3名被告通通被起訴,接下來的重頭戲,就等辜仲諒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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