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白狼」張安樂領導的「中華統一促進黨」被內政部認定配合中共在台發展組織,且協助中共認知作戰、滲透基層,還引入中資介入選舉,還有跨境鎮壓噤聲台灣民主,且披著政黨外衣實為黑幫犯罪組統織等,已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及選舉公正性,內政部長劉世芳今(30)日親上前線舉行「聲請中華統一促進黨違憲解散」記者會,宣布內政部已完成相關事證蒐整,將於8月初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中華統一促進黨;內政部次長馬士元直言,統促黨的處理是戰略問題,必須做處置才可以嚇阻其他類似活動。
劉世芳表示,中華統一促進黨多名核心成員因涉有違反《國家安全法》、《反滲透法》、《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刑法》等情形,已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及選舉公正性。內政部已完成相關事證蒐整,將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中華統一促進黨。
內政部指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明確規定,政黨的目的或其行為,不得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有違反者,即屬違憲,依《政黨法》第26條規定,對於違憲的政黨應由主管機關內政部檢具相關事證,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解散之。

針對聲請解散統促黨有三大理由,馬士元指出,第一,該黨涉有接受中共指示,在台發展組織,吸收中配參與相關活動,引介現役、退役軍人赴中,發展間諜網路;並引入中資介入選舉,協助候選人造勢與賄選,招待選民赴中國大陸旅遊賄選,發動陳抗妨害候選人選情,及協助中共經營電台傳播認知作戰訊息,並滲透民間社團、宮廟等活動呼應統戰。
第二,跨境鎮壓製造台灣民主噤聲氛圍,包括何韻詩遭潑紅漆案、台大「中國新歌聲」濺血事件與機場暴力對待黃之鋒案。第三,有多名黨員長期從事組織犯罪,並涉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國家安全法》、《反滲透法》案件遭起訴。此外,創始人張安樂為該黨章明定的精神象徵及總裁,曾公開自稱為「中共同路人」,宣稱組建「紅色隊伍」以宣傳中共意識形態。

內政部:民主自由受保障 但政黨不得危害憲政秩序
內政部強調,《憲法》保障人民有組織政黨的自由,但政黨的組織及運作應以恪遵憲法規範,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為要旨。內政部作為政黨主管機關,對於危害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政黨,須採取必要的民主防衛機制,以守護中華民國存在。
內政部強調,政黨從事政治活動,應確實遵守憲法、政黨法及相關法律規定,不得接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委託或資助,從事發展組織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以共同維護我國自由民主,健全政黨政治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