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謝長廷涉嫌貪污的公文,究竟是誰外洩?台北地檢署分案調查,上午傳喚週刊記者釐清案情,而針對南分檢懷疑,是調查局洩密,局本部也展開內部清查,隨著允諾的一天時間過去,只排除7名經手人涉案,檢調雙方極力自清,卻還是找不到答案。
驚爆謝長廷涉及弊案,週刊到底怎麼拿到高分檢公文?一天的允諾時間到期,法務部新聞稿正式排除,調查局本部7名碰過公文的經手人,因為公文上沒有出現浮水印,從工友到副處長都排除嫌疑;至於源頭發文的高分檢,經過調查,也查不到洩密的可能性。
法務部次長李進勇:「法務部從未接獲本件來文,也無從向行政院等上級機關,或長官告知,因此文件,絕非由法務部流出。」
為了自清,高分檢從頭查到尾,負責偵辦簽結的檢察官羅建勛,交給事務官蓋大印後,再由收發室人員分發,正本給高雄市調局,影本就寄給調查局,而週刊刊登的公文,上頭收文者就是調查局局本部,一度遭到懷疑,局本部也趕緊內部清查,既然檢調都不認為,自己有問題。
負責分案調查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一整天傳喚週刊2名撰文記者,追查來源,但記者都聲稱,不清楚。到底是哪個環節被攔截,查了一整天,卻仍舊是個謎。
◎翻攝自壹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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