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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可以選了!總統府公告《選罷法》生效 「這些人」都受惠

記者 黃芊昀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7/01 17:27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01 17:27
《選罷法》第26條通過後,有誣告案在身的新竹市長高虹安仍能參選。(圖/高虹安臉書)
《選罷法》第26條通過後,有誣告案在身的新竹市長高虹安仍能參選。(圖/高虹安臉書)

《選罷法》第26條修正條文今(1)日生效,放寬部分刑事案件候選人參選限制,明定若僅受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仍可登記參選,直接影響多位現任及具爭議案件纏身的政治人物未來的選舉資格,其中包括新竹市長高虹安、國民黨立委謝龍介,以及民進黨立委柯建銘、林淑芬等人。

緩刑、易科罰金者可參選 重大犯罪仍限制

總統府今(1)日正式公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條文,法案即日起生效。此次修法重點在於放寬候選人資格限制,未來遭法院判處自由刑但獲宣告緩刑,或可易服社會勞動者,不再因刑事判決而喪失登記參選資格。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案在6月13日在立法院經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三讀通過,朝野均曾提出修法版本,希望避免候選人因遭宣告緩刑而失去參選資格。總統府今日完成公告程序,修正條文正式生效。

 

依修正內容,未來被法院宣告緩刑或判處得易服社會勞動的自由刑者,可依法登記為候選人;此外,修法也增訂涉詐欺犯罪經判決確定者不得參選,以強化候選人資格規範。

不過,修法並未全面放寬參選限制。依現行選罷法第26條規定,曾犯內亂、外患、貪污、國安、組織犯罪、毒品等重大犯罪並經有罪判決確定者,仍不得登記參選;犯前述罪名即使獲宣告緩刑,同樣不得參選。此外,判處尚未執行完畢、褫奪公權、受監護宣告等情形,也仍受限制。

 
此次修法影響不少政治人物,其中最受關注的就是高虹安。高虹安因誣告案二審遭判6個月有期徒刑,目前案件仍由最高法院審理中。隨著修法正式生效,若未來符合修法規定,其參選新竹市長連任將不再因相關刑事判決而面臨司法上的選舉資格障礙。

此外,該法生效後也將影響多位朝野政治人物,包括國民黨立委謝龍介、廖偉翔、邱鎮軍,以及民進黨立委柯建銘、林淑芬等人。由於部分人士涉及誣告案件或立法院朝野衝突衍生的司法案件,參選資格將因此不受限制。


#高虹安#柯建銘#謝龍介#林淑芬#選罷法第2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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