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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條款?立院明審《刑訴法》修正案 黃國昌嗆綠認知作戰

記者 劉庭宇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6/10 10:39
最後更新時間:2026/06/10 10:39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天接受中廣新聞網千秋萬事主持人王淺秋專訪。(圖/千秋萬事提供)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天接受中廣新聞網千秋萬事主持人王淺秋專訪。(圖/千秋萬事提供)

民眾黨立法院團欲提案修正《刑事訴訟法》第93條、第101條,擬刪除羈押要件「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1日排審,遭外界質疑是「柯文哲條款」。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10)日痛批民進黨搞認知作戰,並指總統賴清德2008年在當立委時,提的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對於羈押的要件、期間,比民眾黨這一次提出來的幅度還要更大。

黃國昌今天接受中廣新聞網千秋萬事主持人王淺秋專訪,針對民眾黨與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近期推出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擬制被告勾串不能羈押、搜索時可自由活動打電話、羈押日數減半等規定,被質疑是為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打造的「柯文哲條款」,黃國昌反駁,民進黨搞認知作戰,把刻意把這一次刑事訴訟法的修法,跟柯文哲以及現在人民所深惡痛絕的詐騙掛鉤在一起。

黃國昌酸賴清德2008提案 羈押要件更寬鬆

黃國昌強調,民眾黨這次推出的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要避免押人取供、侵害人權,賴清德2008年在當立委時,提的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對於羈押的要件、期間,其實比民眾黨這一次提出來的幅度還要更大。賴清德當初主張檢察官在偵查期間的時候羈押最多只能10天,民眾黨這一次提出來的還沒有去動到羈押期間。
 

黃國昌痛批,最可笑的是,欠國家1.7億的前民進黨祕書長、新潮流大老吳乃仁,當初賴清德用政治生命保證清白的吳乃仁,現在拘提抓不到人,大家都一直呼籲賴清德,要不要對恩師落跑出來講句話?但是到現在就當做沒事一樣。黃國昌狠酸:「人家沒落跑 ,人家大剌剌大在外面趴趴走、吃香喝辣、開名車,只是我們民進黨政府找不到,不想找找不到。」


#民眾黨#黃國昌#羈押#柯文哲#賴清德#民進黨#刑事訴訟法#柯文哲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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