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郭姓女子,遭至少七間補習班控訴,入職之後就開始請生理假和半薪病假,請完十天之後,一個月內就會提離職,讓補習班業者控訴,女子以這樣的手法詐騙薪水,多間補習班也寄出聯合律師函採取法律動作,對此當事女子不回應,而律師也分析,若有多間補習班事證證明,女子將可能涉犯詐欺罪。

業者透露,郭姓女子在上個月1號入職後,隔天就開始請假。扣除一例一休的排定休假,剩下的上班時間請了近十天病假以及生理假。不過因為她有附上相關就醫證明,依據法規可以採半薪病假,等於沒上班仍領近一半的薪水。而女子請完假後就提離職,再到另一間補習班就職。以相同模式,遭到桃園至少七間補習班聯合控訴。其他業者也秀出對話紀錄,顯示女子頻頻因病痛請假,儘管主管已經透露有點為難,她仍會曬出病單喊一定要請,隨後便離職。
桃園補教協會理事長 林文善:「這樣的教師很明顯,他的行為已經很偏差了,根本不適合教導下一代的孩子。呼籲主管機關針對這樣的法規能夠進行稍微的修改,也必須列入所謂的不適任教師的停職任用一到四年的任用期。」

補教協會透露,以目前的補教法規來說並無相關法源,勞工局也回應,請假過程有醫師證明即合乎法規。這讓七間受害業者決定寄送共同律師函,採取法律途徑提告。而實際致電郭姓女子詢問,並沒有獲得任何回應。律師 李育昇:「本件行為人如果假借行使合法的請假權,但主觀上卻是基於不用付出勞動就賺取薪資的目的,如果短時間在不同公司都發生相同情形,就比較容易讓檢察官認為可能有詐欺取財的行為,就有可能涉犯刑法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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