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大亂鬥遭起訴 憂被判緩刑失參選資格

前年12月20日,為了修「三大法案」朝野立委在國會議場上演全武行。立委陳培瑜當時指控「陳玉珍打我」,藍綠立委全副武裝扭打成團,互相指控傷害,這些畫面甚至一度登上外媒報導。北檢事後一口氣起訴7名藍委、3名綠委,創下國會衝突起訴最多立委的紀錄。 但現在情況尷尬了,因為若未來被判緩刑,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規定,將不能參選。例如有意參選金門縣長的陳玉珍,以及台南市長的謝龍介,兩人都涉犯傷害罪。
藍綠白罕見達成共識 提案修法解套參選限制

藍營為此規劃,下週內政委員會排審選罷法,擬在第26條第9款增訂「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等於若被判緩刑,仍保有參選資格。 立委 廖先翔:「本次安排選罷法的詢答,是因為年底的就要選舉了,我們要盡快地把選制確定下來,避免在選前有任何異動,造成選舉的不公平。」 藍委想解套,綠營也「英雄所見略同」,除了陳玉珍提增訂版本,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也提出相同版本。而民眾黨不但不反對,甚至還要加碼。 民眾黨團總召 陳清龍:「台灣民眾黨的版本是,受緩刑宣告或易刑處分者不在此限。就是台灣民眾黨是增加的,包括的易服勞役的部分也不在此限。」
陳培瑜憂淪自肥法案 陳玉珍反駁不符比例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