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等4大案,遭檢方起訴求刑28年6月,台北地院26日宣判,一審依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背信罪判處柯文哲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而台北地院日前釋出16部法庭公播影片,其中柯文哲律師秀出他搭公車、騎腳踏車通勤的照片,為其辯護,在網路上引發討論。對此,律師王至德分析,類似這種的說詞,其實是法庭上常見的求情策略。
秀搭公車、騎腳踏車照辯護 王至德曝求情策略
律師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發文指出,網路上有許多人在笑柯文哲律師的主張:「一個每天7點半上班搭公車,通勤騎YouBike的柯文哲,怎麼可能是侵吞6千萬的貪婪之人」,甚至覺得其沒有法律專業,整段話在亂講。
不過,他說明,類似這種的說詞,如:「被告犯案至今,每日抄寫佛經,已深感悔悟」、「被告國小時曾當選模範生」、「被告高中曾扶老太太過馬路」等,其實在刑案法庭裡很常見,但通常是用在請求從輕量刑的情形,用意在證明被告本性尚佳,只因誤交損友而觸法,懇請庭上從輕量刑。
律師沒招只能唸「好寶寶獎」
王至德坦言,有時候律師自己在庭上講這些說詞時,心裡都很想笑,甚至也不知道這些事與判刑輕重的關聯性。他說明,這就是律師的無奈,有時候明明知道效用不大,可是手邊真的沒什麼好主張的時候,也只好硬著頭皮把這些「好寶寶獎」拿出來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