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宣判/柯P一審遭判17年 綠:請當事人勇敢面對
- 記者:潘袁詩羽
- 發佈時間:2026.03.26 14:59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26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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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一審遭判17年、褫奪公權6年。(圖/胡瑞麒攝)
民眾黨創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捲京華城容積率案、民眾黨政治獻金案,台北地院今(26)日一審宣判,判柯文哲合併應執行17年、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對此,民進黨回應,對於司法個案,民進黨一向尊重司法,不評論個案,也不接受沒有事實基礎的指控。
京華城案一審宣判 柯文哲判17年、褫奪公權6年
柯文哲捲京華城容積率案、民眾黨政治獻金案,柯文哲在過去一年密集審理的過程中多次表示,法庭上應講事實與證據,而非用臆測編故事。最終言詞辯論時,柯文哲堅持無罪答辯,批評檢方是「編故事」且將司法作為政治工具。台北地院今(26)日一審宣判,判柯文哲合併應執行17年、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
另外,應曉薇則是判15年6月,同樣也是褫奪公權6年;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也遭判10年。
民進黨:請當事人尊重司法、勇敢面對
對於判決結果,民進黨回應表示,對於司法個案,本黨一向尊重司法,不評論個案,也不接受沒有事實基礎的指控。民進黨強調,相關問題請回到事實與法律,請當事人尊重司法、勇敢面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