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跟台北市環保局為了28.5元的罰單,爭執了1年多,到底是怎麼回事?原來是台北市內湖一塊國有財產局和41個地主共有的土地堆積垃圾,環保局開給每個地主1200元罰單,不過國產局認為罰單只有一張,每個地主要付28.5元,而且環保局不能只開罰就不管,1年多來,2個單位不斷行政訴訟,卻還是沒找到解決方法。
附近居民:「這地都是有錢人買的,給它放著投資的,但是放垃圾就不行了。」
台北市內湖成功路巷子裡的這個小垃圾場,其實是一坪10萬的金雞母,無奈這大大小小的地主有41個,其中還有一部分是國有財產局的土地,無法整合,也沒人清垃圾,因此引爆台北市環保局跟國有財產局之間的戰爭。
北市環保局視察李宗典:「是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的規定,那罰則是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它的罰單是1200元,如果是41個地主的話,41人是要同時受罰的。」
國產局北區辦事處副處長蔡秋桂:「總額就是1200,那事實上這個都不能說,挑政府機關好像你跑不掉,就直接就針對政府機關,它應該是盡這個行政協調,或行政的一個地方行政的工作。」
根據台北市環保局的說法,所有的土地持份人都有繳罰款的義務,但國有財產局卻認為罰單只有一張就是1200元,一個持份人只要付28.5元,2個政府單位為此纏訟1年多,雖然說行政訴訟不用官司費,但也是曠日費時,環保局跟國產局各執一辭,結果就是您眼前看到的,垃圾場繼續存在,附近民眾繼續搖頭興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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