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交保,暫時重獲自由的王又曾,由於台美雙方沒有任何引渡罪犯協定;想把王又曾引渡回台,可以說是難上加難;行政院方面上午仍然強調會盡最大努力,而根據了解,外交部及檢調單位,已經連夜將王又曾相關的犯罪事證,盡快送往美國,希望能夠能夠透過新的犯罪事實,確立王又曾的罪狀。不過,由於王又曾被嚴格限制住居,要想循上次,在美國以外地方遣返王又曾,也幾乎不可能。
遣返王又曾真的成了不可能的任務嗎?外交部沒有把話說死,但是經過連夜研判,不管從美國的國內法,或是台美之間以往的慣例來看,可能性真的很低。外交部發言人王建業:「他是一個抵達美國的外國人,不是需要把他遣返。」行政院長張俊雄:「根據這樣一個決定,王又曾在有關入出境這部分,他就這時獲得保釋。」
由於美國是個百分之百的法律國家,只要法律沒有限制的,誰都一樣,也因此,在翻遍法律條文之外,也只能隔空向美方喊話。王建業:「我們之前也透過台美之間司法互信協定,提供美方一些相關資料,這一部份資料,假如獲得美方採信,希望美方也能拿出具體行動。」
該做的努力都做了,但是對美方來說,王又曾只是非法入境的普通個案,而且官司還在審判當中,連究竟是否構成非法入境,都還不一定,美方不可能動用政治力為台灣開先例。
張俊雄:「行政院會超越這些困難,就算受到挫折我們永不氣餒,然後我們會跟美國法務專家、還有司法部,我們的法務部外交部一定全力以赴。」
加上台美兩國,沒有任何引渡協定,遣返王又曾,說穿了幾乎就是微乎其微,我方只能盡人事儘快補送新事證,但還是只能那句老話,尊重美方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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