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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間露餡?王定宇8月才換身分證 他揪2大疑點:涉耍特權

記者 林恩如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3/04 10:26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04 10:26
王定宇與劉怡萱傳出緋聞。(圖/TVBS)
王定宇與劉怡萱傳出緋聞。(圖/TVBS)

現在57歲的3連霸民進黨立委王定宇,3日遭到週刊爆料疑「奪人小三」,與自稱愛爾麗集團執行長的劉怡萱大搞婚外情,但王定宇出面受訪否認,強調與太太李淑吟去年2月已離婚、8月換發新身分證,並無婚內出軌情形。然而,據《戶籍法》規定,離婚需在1個月內完成登記,否則將遭罰鍰。國民黨青年軍賴苡任也提出質疑,認為2月離婚,8月才換身分證,是哪個戶政事務所可以容許?「還是不想被外界發現6月被拍到時還有法定婚姻關係?」

王定宇過去和小11歲的妻子李淑吟結婚19年、並育有3子女,原給外界愛家愛妻正面形象的他,卻屢屢捲入桃色風波。據《鏡週刊》今日報導,王定宇近來與擁有32E好身材、自稱愛爾麗集團執行長的劉怡萱,在台北及台南2地共築愛巢,王還多次與劉進出2地住處甚至過夜。然而,王定宇出面受訪否認,強調自己已於去年2月底跟前妻協議離婚,並於去年8月份完成身分證換證,目前為「單身」。

 
 

再陷桃色風波 半年才換身分證引質疑


對於為何2月協議離婚,8月才完成身分證更換、走完所有程序?王定宇解釋,最後有一個領新身分證的手續,也是請前妻幫他領回來的,那就是最後的程序。因為5月底6月初家人國三要準備高中考試,當時在忙這個事情,家人也知道這件事,「我們是坐在一起溝通談的」。他強調,2月底就已經簽好字,證人也都簽名了,「至於說後面的程序,坦白講我沒有進到那麼detail(細節)」,謝謝前妻的幫忙,「其實都是她幫忙處理,然後證也是她領回來的」。

更多新聞:王定宇前妻臉書PO文喊「不哭」 網刷一排加油:出來選議員

 
賴苡任質疑,雖然王定宇離婚雖說是私領域的事,但王定宇說,「2月就離婚了,只是8月才換身分證」,他質疑這段發言牽涉到法律層面以及是否涉嫌耍特權,「請問王委員,哪個戶政事務所讓你去辦理離婚時,可以容許你隔了半年才換身分證?」

賴苡任接著分析情況只有兩種,「一、真正離婚就是8月,所謂的2月已經離婚就是幌子,單純不想被外界發現6月被拍到時還有法定婚姻關係!因此王定宇法定的婚姻關係是8月才結束!」至於另一種情況,則是真的2月就去辦理離婚,但因為某種原因,允許王定宇可以半年後才換身分證,「憑什麼王大立委可以跟別人不一樣?耍特權?如果真是如此,是不是可以合理懷疑王大立委施壓戶政機關?」
 

《戶籍法》30日規定!未依期限申請登記恐挨罰


據《民法》規定,離婚有三種,協議(兩願)離婚、調解/和解離婚以及裁判(訴訟)離婚。協議離婚需書面、2位以上證人簽名並向戶政登記,但若無共識,僅由單方面提出離婚,就必須有法定事由,例如重婚、與人合意性交、受他方虐待,或是長期分居等。如果是雙方協議離婚,雖然沒有強制規定幾天內一定要登記,但沒有登記之前,在法律上仍是夫妻,配偶可以主張相關規定。

若是法院判決,在判決確定當天就算離婚成立,據《戶籍法》規定,要在30日內完成登記,無正當理由,未於法定期間為戶籍登記之申請者,處新台幣3百元以上9百元以下罰鍰;經催告而仍不為申請者,處9百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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