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關1.25兆元的國防特別條例終於露曙光,朝野同意3月6日於立院付委。針對美對我M109A7自走砲等3項軍購案的發價書簽署期限至3月15日止,國防部長顧立雄表示,要在3月15日以前獲得預算作業上恐來不及,希望外交國防委員會能夠授權國防部跟美方簽署這3項發價書。
國防部本月初指出,美國向我提供的M109A7自走砲、拖式飛彈續購,以及標槍反甲飛彈續購等3項軍售案發價書、簽署期限至3月15日,若發價書未獲展延且特別預算未通過,軍購案恐遭取消。朝野昨天協商後同意,將政院版草案於3月6日付委,併民眾黨版本一同審查。
顧立雄:發價書簽署延宕 3項軍購恐要再啟
由於特別條例通過後才能編列預算,顧立雄說,國防部希望在預算編制通過前,外交國防委員會是不是能夠授權國防部跟美方簽署發價書,「就這三個案的發價書」,立法院的同意授權,他認為就不至於延誤。他也提到,若美方發價書簽署受到延宕,恐怕必須要重新再啟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