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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爆濫用公務車!3監委懲處出爐 她看牙被認定「合乎情理」

記者 潘袁詩羽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2/06 16:42
最後更新時間:2026/02/06 16:53
監察院。(圖/潘建樺攝)
監察院。(圖/潘建樺攝)

監察院前秘書長監察院前秘書長李俊俋,先前爆出濫用公務車送寵物美容,後續監察委員又被爆出多起濫用公務車爭議。監察院今(6)日公布調查報告,宣布對監委林郁容以口頭或書面於院會時道歉處分,而對監委王榮璋做成「促其注意」處分。另外,監委蘇麗瓊因牙痛就診後即返回監院辦公,「院會審酌尚合乎情理,難予苛責。」

監察院公布濫用公務車調查報告 懲處一次看

監察院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全體委員共同調查「公務車案」,並辦理2次約詢相關人員、5次召開紀律委員會議審議後,完成調查報告初稿,於114年12月9日報請院會討論,復依據討論內容修正調查報告後,日前將該調查報告報請1月13日院會審議酌修文字後通過。

依調查報告,監察院指出,林郁容於2025年5月26日下午搭乘用車,途中先至監察院附近接送其女,再至桃園機場接送其子後,返回臺北住處,已逾越一般合宜使用車輛範圍之認知,易使外界質疑監察委員形象,因此院會決議依自律規範相關規定,為「以口頭或書面於院會時道歉」處分。

 

監察院提到,王榮璋於2025年5月9日下午搭乘用車,途中先前往位於紹興南街之某理髮店理髮後,搭乘同車返家,此舉易受質疑,囿於清議,仍宜避免,因此院會決議依自律規範,為「促其注意」處分。

監察院表示,蘇麗瓊因牙痛需治療,於2025年5月14日下午搭乘用車前往和平東路3段某牙科診所就診後,乘坐原車返回監察院處理公務,當日18時許下班返家,核其使用車輛緣由,係因本院醫務室暫停服務之替代措施,目的在於避免執行中之公務因急病而中斷,具社會相當性,其使用公務車於法無違,尚且合乎情理,難予苛責。

監察院:決議相關單位應妥速檢討改善公務車法規

監察院說,本案在法制面、派車制度面,顯然有應改善之處,又對於行政院「車輛管理手冊」適用範圍、「監察院公務車輛及駕駛人員管理要點」及「監察院監察委員使用車輛規定」沿革與適用、公務車可供上下班及符合社會相當性活動使用,未能及時對外清楚說明,致各界產生監察委員公器私用的質疑,傷害本院形象。相關法規扞格及內部管理疏漏之處,院會也決議相關單位應妥速檢討改善。

 
此外,對於監察院的公務車管理,監察院也指出,考量監察委員為特任職政務人員及行使監察職權所需,於「監察院監察委員使用車輛規定」第3點明定其使用車輛之用途,除公務需求事項外,尚及於安全考量及符合社會相當性之活動(含上、下班)。而監察委員屬特任職政務人員,工作內容涵蓋人權保障案件及調查案件之諮詢、約詢、實地履勘、輪值受理民眾陳情、參與各項會議、進行中央及地方巡察、處理調查報告等,其差勤管理與機關正副首長並無二致。


#監察院# 公務車# 林郁容# 王榮璋# 蘇麗瓊# 李俊俋# 監察委員# 紀律委員會# 自律規範# 公務車輛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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