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針對4至6樓集合住宅、6樓以下透天厝,編列50億元特別預算,期望在3年內提供屋齡30年以上的600棟住宅,針對室內外空間翻新補助。不過,該補助並非「先搶先贏」,新任國土署長蔡長展今(29)日說明初步規劃之優先原則,包含戶籍內有高齡弱勢身分者;原來的建築物外牆有磁磚剝落情形,並申請立面修繕;申請加裝太陽能光電板;提供作為包租代管的社會住宅。
內政部今(29)日部務會報討論「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辦理情形,內政部表示,未來將鼓勵推動建築物設置立面型光電並透過經濟部推動的「家戶設置屋頂太陽光電加速計畫」及「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引導老宅結合節能與再生能源設置,能有效降低外牆磁磚剝落、管線老化等公共安全風險,改善居住品質,並帶動修繕、建材及專業服務等相關產業發展。
內政部指出,未來將採分年度受理方式,訂定明確核定原則,包括優先照顧高齡者與弱勢族群、優先改善外牆磁磚剝落等公共安全風險,以及優先補助可作為包租代管社會住宅之住宅,並結合節能修繕措施,以確保有限資源發揮最大效益。同時,亦將考量財劃法與地方政府討論經費分配及運用,鼓勵地方政府整合既有老舊建築物整建維護、增設升降設備等相關補助措施,進一步擴大政策效能。
媒體詢問,老宅延壽有評定原則並非先搶先贏,評定項目為何?蔡長展說明,老宅延壽優先原則包含,戶籍內有高齡弱勢身分者;原來的建築物外牆有磁磚剝落情形,並申請立面修繕;申請加裝太陽能光電板;提供作為包租代管的社會住宅;另外透天連棟的案件共同申請,如果是屬於整個都市裡面景觀較不好的那塊,為了整體改善,這部分也算是公共利益,故也會列為優先,目前初步規劃是這幾種,未來還會再精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