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今(26)日召開記者會提出軍購特別條例草案,其中明列採購項目,包括M109A7自走砲、海馬士火箭飛彈系統,反甲型無人機飛彈,預算上限為新台幣4000億元,相較於行政院提出的版本為規劃8年,此版則是一年一期編列。對此,國防部晚間回應,直指民眾黨僅擷取部分知會美國國會程序之品項,內容不完整,也欠缺專業評估。
發4點聲明 強調獲美國會肯定「完整審查程序」
一、國軍建案作業程序,係考量敵情威脅、未來作戰場景與科技發展等因素,循「作戰需求」、「系統分析」、「期程工項」及「整體獲得規劃」之邏輯思維,確認所需籌購之武器裝備。凡達新台幣10億元以上建案,需呈報行政院審查、始可編列預算。國防部《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特別條例草案》,即依此完成,並得到美國國會、美國務院及美在台協會之公開肯定,適與「以政治宣示取代專業審查」者相反。三、國防部特别預算向美籌購之武器裝備,即依前述建案程序,及美軍售要求,經雙方長達一年密切協商,始初步確認項量、交運期程與預算需求等。後續將與美方簽署發價書,再由美國防部與主合約商議約,始能確認最終價款、品項、期程與交運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