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怡君涉貪一審判7年10月 綠廉政會喊「先停權」恐無法選議員

  • 記者劉庭宇
  • 發佈時間:2026.01.12 17:16
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及建案收賄,一審判7年10月有期徒刑。(圖/TVBS資料照)

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及建案收賄,一審判7年10月有期徒刑。(圖/TVBS資料照)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貪案今(12)日一審宣判,判處陳怡君7年10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對此,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表示,黨內懲處要經過廉政委員會開會,預計2月4日晚上開會討論,現在一審判決有罪,基本上會先停權,「對她影響就很大,應該就無法選議員了」。

陳怡君涉詐領384萬助理費

陳怡君自2018年起擔任台北市議員,涉嫌與研究室主任張惠霖合作,找來弟媳洪于涵、表哥賀璽及張的姐姐張家蓉等人擔任人頭助理,向議會領取不實助理費384萬8568元,張姓主任領款後以現金方式存入友人帳戶進行洗錢,支應服務處租金或買賣股票。此外,兩人還涉嫌於2023年至2025年間,替品嘉建設加速辦理各項建案許可及會勘,每月收受3萬9000餘元顧問費,累計收賄金額達70萬5894元。

士林地方法院經過近1年的偵審,今(12)日下午3時一審宣判,判處陳怡君7年10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張惠霖則判處5年10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

對此,邱駿彥受訪表示,黨內懲處要經過廉政委員會開會,預計2月4日晚上開會討論,現在一審判決有罪,基本上會先停權,「對她影響就很大,應該就無法選議員了」。

邱駿彥說,處分前還會請她到會說明,之前請過一次,當時陳怡君請假沒來,2月4日會再請她到會說明,如果還不過來,委員即進行討論並處分。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