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館長」陳之漢去年10月直播時,因為喊出「把賴清德狗頭斬下來」,檢方昨(9)日偵結,依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起訴陳。對此,館長今晚直播時公開要求2事,包括申請法庭直播以及要總統賴清德親自出庭作證,怒轟如果賴清德不出庭,這就是冤案。對此,賴清德今(10)日親自回應,「被告才需要出席吧。」
嗆斬首賴清德遭起訴 館長不平:要賴出庭作證
陳之漢日前因嗆「把賴清德狗頭斬下來」遭法辦,檢方昨天還依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起訴陳之漢。陳昨晚在直播中憤怒表示,賴清德恨他恨得牙癢癢的,去年10月自己就被拘提通知,以15萬元交保後,這件事還一直沒完。館長透露諮詢過律師,律師都表示恐嚇罪在台灣司法系統非常非常難起訴,因為要成罪最主要的條件便是要讓人「心生恐懼」,他質疑檢方有叫賴清德去作證嗎?有問過賴清德他很害怕嗎?陳之漢也說,他要申請賴清德親自出庭作證,以及法庭直播,如果賴清德說「館長我好害怕喔」那再聊,「要玩就玩大的!你要出來跟全國人民講你很害怕,如果你拒絕這就是冤案」,如果賴清德不願出庭還判他有罪,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這不是司法迫害什麼是司法迫害?如果賴清德可以不出庭,那他就是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