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專法》三讀通過!每單報酬保底45元 一單一計不疊單

  • 記者林恩如
  • 發佈時間:2026.01.06 10:32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1.06 12:45
為保障外送員、平台及消費者權益,《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今(6)日在立法院會三讀通過。(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為保障外送員、平台及消費者權益,《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今(6)日在立法院會三讀通過。(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為保障外送員、平台及消費者權益,《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今(6)日在立法院會三讀通過。要求外送平台業者給予外送員每筆訂單的基本報酬,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時薪的1.25倍,且不得低於新台幣45元;也針對所謂的「疊單」問題,規定「一單一計」,一筆訂單就是一個取件點到一個送達點。條文也明訂,須建立外送員申訴制度,並且必須替外送員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及責任保險,否則該外送員不得提供外送服務。

全台外送員已經超過15萬人,今日在立法院會三讀通過《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條文明定,若外送平台與外送員間具有僱傭關係,除專法中的外送服務契約收執、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及責任保險、職業災害通報等規定應依照外送員專法外,其餘權益保障事項依照《勞動基準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

該法案內容明確定義,外送員、外送平台業者、報酬、上限期間、運費、每筆訂單等。外送平台業者是指經營使用電子商務技術進行網際網路交易的平台,提供合作商家販賣商品或消費者購買商品,並將訂單提供外送員承接的業者;而每筆訂單則指僅包含一個取件地點以及一個送達地點的訂單。

三讀條文也保障外送平台業者給付外送員每筆訂單的基本報酬,每單外送期間換算時薪後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時薪的1.25倍,且不得低於新台幣45元保障金額,每年也將隨最低工資時薪調升比率公告調整。三讀條文也明訂,外送平台業者給付外送員報酬,每月至少定期發給2次,且報酬明細表須載明「報酬總額」、「每筆訂單報酬的計算方式及金額」、「依法令或雙方約定得扣除的項目及其金額」、「實際發給的金額」。

此外,三讀條文還制定外送平台業者應建立外送員申訴制度,包括報酬金額、計算方式及給付時間;停權、終止外送服務契約或其他對外送員不利決定;外送員與合作商家或消費者就外送服務所發生爭議。且應成立「獨立處理小組」受理外送員申訴,定期召開會議處理,成員人數不得低於3人,其中工會代表至少1人,並應由具備勞動法令專業,或熟悉外送平台產業實務運作之外部專家學者擔任;與外送平台業者間無利害關係。

外送員專法重點一次看。(圖/TVBS)
外送員專法重點一次看。(圖/TVBS)

接單資訊須事前揭露 拒單不得遭不利對待


條文也要求外送平台業者於提供訂單給外送員時,應明確告知訂單資訊,包括預估報酬、取送商品地點及其他相關重要資訊,以利外送員評估決定是否接受訂單,另平台除不得強制外送員上線外,如外送員拒絕接單,平台不得為不利對待。

另外,條文也強制外送平台業者替外送員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及責任保險,未投保前,不得使外送員提供外送服務。三讀條文還規定,當政府機關因天然災害宣布停止上班的地區,外送平台業者應停止營業,並通知合作商家及外送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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