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總統將「國務機要費」相關卷證核定為絕對機密,上週五遭到台北地院駁回,依大法官解釋,如果陳總統提出抗告,將由高等法院組成「特別合議庭」來裁定。而高院下午公布「8」個特別合議庭的配置表和責任法官,等收到抗告後,立刻抽籤決定由那一庭審理。
陳水扁總統日前將國務機要費補卷,核定為「絕對機密,永久不得公開,並向法院聲請返還證物」。不過台北地方法院在上週五,柯羅沙颱風來之前,認定陳總統這項核定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依法無效。
合議庭在裁定書中批陳總統「有失恪遵憲政體制的職責」,「意圖掩飾被告吳淑珍等人被訴犯罪的不名譽行為」,才核定相關卷證為絕對機密。
裁定理由指出,本案被告吳淑珍是陳水扁的妻子,依檢察官起訴書所載,陳水扁亦涉嫌共同犯罪,僅因國家元首身分保障而暫不受追訴;陳水扁本不應介入、干擾或阻礙本案審判程序的進行,以示對國家司法權及審判獨立的維護與尊重,但陳水扁竟以不合法方式核定本案卷證為絕對機密。
不過,吳淑珍的律師顧立雄表示不服合議庭的裁定,將提出抗告。依大法官627號解釋,提出抗告後,國務費案將暫停審理,等待由台灣高等法院組成的五人特別合議庭定奪。
而高院下午在收到陳總統的抗告理由書之前,公布8個特別合議庭的配置表和責任法官,等收到抗告後,立刻抽籤決定由那一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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