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翁曉玲嗆不來立院「不願面對過去」 潘孟安曝馬政府也拒4次
- 記者:潘袁詩羽
- 發佈時間:2025.12.18 11:30
-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18 11:30
- 記者:潘袁詩羽
- 發佈時間:2025.12.18 11:30
-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18 11:30
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圖/總統府提供)
行政院長卓榮泰不副署《財政收支劃分法》讓在野不滿,立院司法委員會國民黨籍召委翁曉玲增列議程,要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等人今(18)日至委員會備詢,但總統府昨天搬憲法拒絕潘孟安列席,讓翁曉玲怒嗆潘藐視國會。潘孟安親說明,依憲政慣例,府秘書長僅於立院審查總統府預算案及主管法案時,才會列席備詢;他也列舉前朝例子,包括前總統馬英九任內的府秘書長也有4度拒出席立院專案報告,此項慣例無論政黨輪替與否,歷任政府均一致遵循。
總統府拒潘孟安列席立院專報 翁曉玲怒嗆:藐視國會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翁曉玲今天增列議程,要求潘孟安、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等人至委員會備詢,但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昨天搬出憲法,拒絕潘孟安列席,翁曉玲怒轟潘的行為就是藐視國會;潘孟安曾表示行政院長不可以不副署、總統也一定要公布法律的說法,他不敢面對過去的自己。
潘孟安舉前例:拒列席並非單一政黨主張
潘孟安今天於臉書發文表示,依照我國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及憲政慣例,總統府秘書長僅於立法院審查總統府預算案及主管法案時,才會列席備詢。此項慣例無論政黨輪替與否,歷任政府均一致遵循,目的是在保障行政與立法體系間的相互尊重。
潘孟安指出,過去前總統蔡英文執政時期,立法院5次函請總統府秘書長進行專案報告、前總統馬英九期間4次、前總統陳水扁時期15次,當時政府均基於憲法規定與對責任政治之認知予以婉拒,這證明了「總統府秘書長不赴立院進行專案報告」並非單一政黨主張,而是立足於憲法規範、長期穩定且不分黨派的制度實踐。
潘孟安強調,總統身為憲法之守護者,其首要職責即在於捍衛憲法與憲政秩序。總統府作為輔助總統行使憲政職權的幕僚機關,必須嚴守憲法規範之界線,確保機關職權行使不致逾越憲政分際,方能維持民主政治之穩定與永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