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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費除罪化惹議 學者籲「立專法」:助理費非立委薪資

記者 林茜妤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17 14:46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17 14:46
國會幕僚本月12日於立法院正門口抗議,要求藍委陳玉珍撤回自肥提案。(圖/胡瑞麒攝)
國會幕僚本月12日於立法院正門口抗議,要求藍委陳玉珍撤回自肥提案。(圖/胡瑞麒攝)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提案修法助理費除罪化,引發爭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17)日舉行「健全中央及地方民意代表聘用助理制度」公聽會,與會學者指出,助理費是助理薪資非立委薪資,倘若助理費被定位為立委實質薪資,可能會有稅務認定風險,也會衍生比較複雜的扣繳責任,若要朝此修法方向,立委必須概括承受所有的雇主責任,未來有法律責任或賠償壓力,要由立委獨自承擔。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17)日舉行「健全中央及地方民意代表聘用助理制度」公聽會,與會的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表示,助理費是助理薪資,不是立委薪資,而國家補助民意代表的各種經費,不會因此就讓經費變成民意代表的實質薪資,況且所有的公家資源,在請領時必須檢具單據並且符合法定用途,才能核銷。

若按照陳玉珍版本修法  學者:立委需概括承受法律責任

林志潔說,好的制度應該是要給予主事者更多彈性,「但彈性不是把助理費變成自己的薪資」,更非請款時不必檢據核銷,不贊成把公費助理制度放在立法院組織法中規範,而是應該用專法或辦法來規定。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17)日舉行「健全中央及地方民意代表聘用助理制度」公聽會。(圖/林茜妤攝)

東吳大學政治學系教授蘇子喬則說,陳玉珍的修法版本是傾向把助理費定義為立委的實質薪資與補助,賦予立委統籌運用的權利,這樣的設計雖然能解決核銷手續或促成擴大彈性等,但也可能為立委帶來一些風險,按照稅法的原理,倘若助理費被定位為立委實質薪資,可能會有稅務認定風險,也會衍生比較複雜的扣繳責任。

蘇子喬說,如果朝此修法方向,立委必須概括承受所有的雇主責任,倘若未來有法律責任或賠償壓力,要由立委獨自承擔。
 
 

助理費除罪化修法

#立法院#助理費#陳玉珍#助理#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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