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近日審查《勞工保險條例》修正草案,將勞保撥補法制化,其中藍營要求將「撥補金額不得低於1000億元」入法,勞動部長洪申翰在立院備詢表示,不得將「固定金額」入法。行政院會今(20)日院會臨時增加議案,通過《勞工保險條例》第66條、第69條修正草案,將「勞工保險財務應由中央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入法。不過,針對遭質疑是因應藍白,才改變議案攻防,洪申翰表示,勞動部、行政院一直都有在研議該修正條文,「其實應該不算是一個突然的狀況」。
卓榮泰:展現政府對「勞保穩健運作」的決心
行政院會今(20)日通過勞動部擬具之「勞工保險條例第66條、第69條修正草案」,政府撥補為勞工保險基金來源,定明由中央主管機關依政府財政及勞工保險財務狀況,每年編列預算撥補之;勞工保險財務應由中央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並由中央主管機關定期檢討。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勞工保險是勞工最重要的退休保障制度之一,為穩定基金流量,政府自2020年起,開始逐年編列預算撥補勞保基金,撥補金額持續增加,搭配多元投資,基金規模已達新台幣1.2兆元,顯示政府撥補對勞保財務有正面助益。
卓榮泰說,本次修正將政府現行每年撥補之作法,以及負最後支付責任之立場入法明定,展現政府確保勞保制度穩健運作的決心與承諾。本法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勞動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