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首位因未放棄大陸國籍而被解職的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前村長鄧萬華,近日訴願成功,引發各界關注。鄧萬華於今年8月1日被內政部以大陸國籍問題為由解職,她不服此認定向縣府提出訴願,並於10月29日獲得縣府訴願審議委員會決定撤銷原處分。面對此爭議,內政部長劉世芳重申國籍法沒有解釋空間,陸委會主委邱垂正則表示尊重內政部立場,而藍綠陣營也為此展開攻防。

鄧萬華在20日出面時情緒激動,哽咽表示自己從去年11月至今整整一年,每天都承受著精神內耗。她感謝花蓮縣長及團隊的支持,同時透露自己曾在半夜接到要求她滾回大陸的騷擾電話。鄧萬華質疑:「我哪一點不符合台灣媳婦的資格?」表達了對於被針對的不滿。針對這起爭議,內政部長劉世芳於11月18日曾明確表示,根據國籍法第20條規定,民選公職當選者必須在一年之內放棄中華民國國籍以外的其他國籍。她強調國籍法在此問題上沒有解釋空間,暗示鄧萬華要恢復職務仍有一段距離。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則表示,鄧萬華是他們高度關懷的對象,但關於國籍法放棄國籍證明是否有彈性空間或修法必要,他認為國籍法的主管機關是內政部,陸委會尊重並支持內政部的解釋。面對兩個政府單位對國籍法的態度,國民黨團採取反制行動。立院黨團書記長羅智強提議直接修訂「防小人條款」,明確規定陸配參政權不受國籍法規範。對此,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回應表示,若動腦筋到國籍法身上,社會自然會給予高度批判,並用民意來反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