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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快訊〉呂:特別費案 檢調司法標準不一

記者 網路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07/11/19 08:54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特別費案今天早上9點半要開庭,破天荒,呂秀蓮副總統親自出庭應訊,這是副元首的第一遭。

呂副總統今天出庭,也一再重述清白,認為是歷史共業,不該留下新的災難,讓後面的人來承擔。

副總統呂秀蓮:「從馬英九先生,由台北地檢署起訴,到台北地方法院的判決,也很明顯的看出,我國的檢察單位跟司法單位標準也不一樣,請問在短短的一年之內,我們看到類似的案件,地檢署台北和台南的立場不一樣,特偵組針對所謂綠營的六位涉案人,起訴和不起訴,考量的標準也不一樣,台北地方法院和台北地檢署的立場又不一樣,請問這樣的司法,由誰來還最後的公道?

本人是中華民國第10屆和第11屆的副總統,不是第一屆,民國41年,行政院就設置特別費,如果特偵組要檢查,本人在偵訊的時候就一再表明,應該從歷屆的副總統,全面清查,應該讓有相同問題,全國在職的6千5百位,全部清查清楚之後,再決定要起訴或不起訴,非常遺憾。」

呂秀蓮說,今天是為了6千5百位首長來開庭,在庭內也向合議庭表示,她絕對不認罪,因為她認為自己絕對沒有所謂「詐領特別費」。

而呂副總統結束開庭之後,也簡短發表談話,隨後於10點50分離去。呂秀蓮:「要嘛就一次查清楚,應該要同步進行,我們認為特偵組選擇性的辦案,選擇性的起訴,會傷害司法尊嚴跟公信力,謝謝各位。」

記者:「副總統,您說特別費案是歷史共業,那您認為馬英九在這次特別費案中,應該被起訴嗎?」呂秀蓮:「我已經不再針對個案講話,我為所有無分藍綠,無分現職或卸任,相關的人,這是歷史共業,應該做最妥適且迅速的處理。」

回顧這起案件,檢方在9月21日偵結,依照貪污罪,起訴呂秀蓮、游錫堃和陳唐山在內的一共11人,都將被傳訊,而檢控呂要幕僚蒐集1005張發票,7年涉詐領560萬,成為首位被起訴的副總統。

對於被以貪污起訴,呂秀蓮曾喊冤否認蒐集發票,並批侯寬仁:你睡得著覺嗎?表示任職薪水減半,損失3千萬,為何貪563萬?

而今天準備程序庭的內容包括:檢方陳述起訴要旨,被告簡要答辯,提證據接受調查;呂副總統的隨扈可以進入程序庭,保護副元首安全,但不得配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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