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鼓勵攤商電子支付 店家疑「爽領補助」
- 記者:蔡秉宏|攝影:程奕翔|責任編輯:新聞中心
- 發佈時間:2025.10.30 18:40
- 最後更新時間:2025.10.31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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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時間:2025.10.30 18:40
- 最後更新時間:2025.10.31 00:22
到夜市享用美食小吃,用手機就可以支付,超方便,台北市政府為了鼓勵業者使用電子支付,提供獎勵金,但疑似有店家,領了補助卻依舊只能付現。攤商:「沒有,我們都要現金。」

實際走訪該攤商,的確沒有電子支付圖示,但從市場處調閱資料卻發現,它在5–7月都有申請1500元補助金,以及首次申請的2000元補助金,議員質疑有假領補助之嫌。
台北市產發局長陳俊安:「所以我們本來的獎勵金上面可能只設定了你使用的筆數,這邊我會請市場處回去研議,我們在設定完獲得獎勵之後的查核機制,我不希望說做到這個筆數後,他就不再使用電子支付,這樣確實會有一些公平上的疑慮。」
根據規定,電子支付每月獎勵金按筆數級距發放1000到2000元,若前兩年未申請者,還能再拿2000元補助金。申請時間是5到7月和8到10月兩個梯次,恰好就是該攤商的補助金領取範圍。

雖然沒規定攤商領完首次補助就要永久提供電子支付功能,但北市的鼓勵機制,卻疑似被鑽漏洞。而部分攤商,即便有電子支付,但要客人主動詢問才提供,畢竟現金還是最方便。
非當事攤商:「電子支付收費要等幾個工作日才會拿到,我會看有客人我才會拿出來,我都有申請,我不知道有可以補助,我不知道這個真的不懂,很多都不知道。」
針對可能造假或申請不實的攤商,最重可能終止租約、回收攤位。
台北市市場處攤販科長張峻閔:「若有造假或申請不實,公有市場攤商將依契約規定終止租約收回攤位,如為夜市攤商將啟動地點機制,情節嚴重者將強制輔導並撤攤除名。」
對小吃攤商而言,現金為王,北市府將研擬措施,提升攤商繼續使用電子支付的誘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