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階票有效? 政院、張政雄推翻!
- 記者:潘彥瑞|攝影:李國正謝賢
- 發佈時間:2007.12.18 12:41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 記者:潘彥瑞|攝影:李國正謝賢
- 發佈時間:2007.12.18 12:41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1階段、2階段的選務爭議,幾乎快變成選舉主角,昨天中選會發言人鄧天祐說,2階段領投票,投下的也算有效票,但不但24小時,行政院緊急危機處理,中選會主委改口,說那是鄧天祐個人的意見,有效票是由中選會合議制認定才算,而且是「選後1個禮拜開會後才能確認」,立刻引起軒然大波。</p>
報紙頭版標題,大字寫著2階段領投票有效,說這話的人,是中選會秘書長鄧天祐。國民黨立委謝國樑:「如果我們兩階段去投票,會不會被視為是無效的票?」中選會秘書長鄧天祐:「如果到時候,有些違背中選會1階段投票,他的投票,應該還是算有效。」
怎麼投都有效,吵翻天的幾階段爭議,不就都在開玩笑,府院黨定調的1階段領投票,豈可瓦解,行政院緊急滅火。新聞局長謝志偉:「這報導這部分有斷章取義的重大嫌疑。」
中選會主委張政雄:「中選會秘書長(鄧天祐),他所表示的意見是個人的意見,不是中選會的意見。」
行政院搬出鄧天祐的上級,對2階段領投票有效,做出形同二審改判。中選會主委張政雄:「選舉投票日當天,開票結果出來,那不叫結果,那只是初步的統計票數,最後的審定是要在,(開票後)1個禮拜內,由我們中選會認定有效、無效,認定誰當選。」
只是翻開選罷法64條,白紙黑字已經列出無效票認定的原則,包含塗改撕破空白,洋洋灑灑9大項,但就是沒寫,不依照中選會指定流程投下的,可以算是無效票,是「法到用時方恨少」嗎?行政院現在拚命亡羊補牢。</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