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學誰!熱賣商品 標誌常引爭議
- 發佈時間:2007.12.22 18:41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商標」對商品來說,就好像一個人的名字一樣,但是有些「商標」外觀看起來似乎有那麼一點相似,也常常引來「侵權」爭議;但像星巴克控告壹咖啡敗訴,裁量的依據就是「民眾到底會不會被誤導,買錯了」!
看到「美而美」3個字,就會想到早餐店,黃色的大M就是麥當勞,85度C更是咖啡的代名詞,消費者對產品的印象,幾乎取決在商標,這也難怪類似的商標越來越多。
說像又有那麼點不同,像是這家85.1度C的咖啡旗鑑店,左看右看都覺得眼熟,和85度C一樣是白底紅字,就連紙杯也有電腦標籤,除了85.1度C還有90.5度C,8克咖啡,咖啡8,儘管名稱不同,但顏色和外觀都有些雷同。
咖啡市場競爭大,炸雞業者也不例外,比一比KFC和KLG,乍看之下,紅色字母還真的有點像,只是LOGO不同,KFC是肯德基上校爺爺,KLG是卡通公雞。
這麼多類似商標,難道不怕被侵權嗎?商標法明文規定是否模仿,會從商標的顏色、圖形、文字和記號幾個元素判別,但最後考量的還是兩者在市場並存的時間是否相當,消費者會不會混淆誤認,也就是說常買咖啡的人,對星巴克和壹咖啡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要搞混,不容易。</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