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銘聚焦/涉恐嚇郭台銘 臧家宜判1年10月

  • 記者:李御榮|攝影:彭光煦
  • 發佈時間:2007.12.26 16:35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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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海董事長郭台銘,控告前壹週刊記者臧家宜恐嚇案,台北地院下午一審判決,郭台銘勝訴!臧家宜恐嚇未遂遭判刑1年10個月;臧家宜男友黃尚平判刑2年;兩人被控公然侮辱、毀損名譽部分也都被判有罪。</p>

首富槓前記者,一審勝訴,臧家宜和男朋友都因為恐嚇遭到判刑;其中,臧家宜恐嚇未遂,遭判1年10個月,公然侮辱罪罰金3000元、誹謗罪拘役25天,可易科罰金2.5萬。

黃尚平恐嚇未遂,判刑2年,另外,公然侮辱罰3000、誹謗罪拘役25天,可以易科罰金2.5萬,和臧家宜一樣。前週刊記者臧家宜:「法官竟然認為這是所謂的恐嚇,我想請問大家,是不是以後所有媒體記者問問題的時候,都只能問一些馬太福音,或是一些形而上的問題,才不叫恐嚇。」

臧家宜男友黃尚平:「根本就應該無罪,怎麼會判刑呢?這根本不能判…。」

整起案子,是因為臧家宜寫了一本以「台灣首富郭台銘」為主角的書,牽扯3200萬的恐嚇取財案,郭台銘還特別出庭半天,親自說明。

但宣判的這一天雙方都沒出現,倒是同樣列被告的中間人楊人凱,聽到自己被判刑6個月,心裡非常不舒服。被告楊人凱:「我有恐嚇郭台銘嗎?你可以去問問郭董事長,他有沒有覺得我恐嚇他,他絲毫不覺得我有恐嚇他啊。」

一場商場巨擘怒告爆料記者的官司引起各界關注,只是,一審敗訴的一方還上不上訴?他們說還要再想想。</p>